某工程施工合同總包人將主體工程分包,合同中約定解除權行使期限為1個月,發(fā)包人得知該情況后,( )。
- A
可以撤銷合同
- B
有權隨時解除合同
- C
該合同不具備解除條件
- D
超過1個月沒有行使解除權的,解除權消滅
某工程施工合同總包人將主體工程分包,合同中約定解除權行使期限為1個月,發(fā)包人得知該情況后,( )。
可以撤銷合同
有權隨時解除合同
該合同不具備解除條件
超過1個月沒有行使解除權的,解除權消滅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規(guī)定,承包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發(fā)包人請求解除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的,應予支持:(1)明確表示或者以行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義務的;(2)合同約定的期限內沒有完工,且在發(fā)包人催告的合理期限內仍未完工的;(3)已經完成的建設工程質量不合格,并拒絕修復的;(4)將承包的建設工程非法轉包、違法分包的。《合同法》第95條規(guī)定,法律規(guī)定或者當事人約定解除權行使期限,期限屆滿當事人不行使的,該權利消滅。故D為正確選項。
多做幾道
根據施工合同,甲建設單位應于2013年9月30日支付乙建筑公司工程款,2014年6月1日,乙單位向甲單位提出支付請求,則就該項款額的訴訟時效( )。
中斷
中止
終止
屆滿
某建筑公司與材料商于A地簽訂材料采購合同。合同中未約定管轄,材料運至B地工地時檢驗發(fā)現存在質量問題產生糾紛(后查明材料商注冊在C地,但主要營業(yè)地在D地),建筑公司欲提起訴訟,應由( )法院管轄。
A地
B地
C地
D地
某施工單位在參加投標中有違法行為,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的處罰決定于5月20日作出,施工單位5月2513收到。如果施工單位申請行政復議,申請的最后期限為( )。
6月4日
6月9日
7月19日
7月24日
根據《民事訴訟法》的規(guī)定,書記員應當將法庭審理的全部活動記人筆錄,由書記員和( )簽名。
審判人員
當事人
陪審員
院長
某施工企業(yè)和某律師簽訂的授權委托書中僅寫“全權代理”而無具體授權事項,則該律師有( )的權利。
提出管轄權異議
代為承認、放棄訴訟請求
進行和解
提起反訴或者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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