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答題】
相對必要事項未記載的出票行為是否有效?出票地、付款地、付款日期如何確定?
【簡答題】
相對必要事項未記載的出票行為是否有效?出票地、付款地、付款日期如何確定?
? ? ? ? 本題考查的是匯票出票的要求,絕對必要記載事項、相對必要記載事項、可以記載事項、記載不生票據法上效力的事項等綜合記憶:
? ? ? ? (1)絕對必要記載事項(7個)。包括:表明“匯票”的字樣;無條件支付的委托;確定的金額;付款人名稱;收款人名稱;出票日期;出票人簽章。
? ? ? ? (2)相對必要記載事項。付款日期、付款地、出票地為相對必要記載事項;未記載的,出票行為仍然有效。未記載出票地的,以出票人的營業(yè)場所、住所或者經常居住地為出票地;未記載付款地的,以付款人的營業(yè)場所、住所或者經常居住地為付款地;未記載付款日期的,視為見票即付。
? ? ? ? (3)可以記載事項。出票人可以記載“不得轉讓”字樣,記載了該事項,票據不得轉讓。
? ? ? ? (4)記載不生票據法上效力的事項。出票人關于利息、違約金的記載,不具有匯票上的效力。
多做幾道
D公司承擔何種保證責任?并說明理由。
未背書前,F公司是否取得票據權利?說明理由。
【簡答題】
C公司是否因B公司的背書行為而取得票據權利?并說明理由。
E公司是否取得了票據權利?并說明理由。
E公司是否有權向甲和C公司追索?并說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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