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2月31日,甲公司涉及一項未決訴訟,預計很可能敗訴。甲公司若敗訴,需承擔訴訟費10萬元并支付賠款300萬元,但基本確定可從保險公司獲得60萬元的補償。2015年12月31日,甲公司因該訴訟應確認預計負債的金額為( )萬元。
240
250
300
310
184
186
200
210
382.5?
288.5?
315?
282.5?
補償金額只能在已經收到時,作為資產單獨確認,且確認的補償金額不應超過所確認負債的賬面價值
補償金額只能在基本確定收到時,作為資產單獨確認,且確認的補償金額不應超過所確認負債的賬面價值
補償金額在基本確定收到時,企業(yè)應按所需支出確認負債,而不能扣除補償金額
補償金額在基本確定收到時,企業(yè)應按所需支出扣除補償金額確認負債
15
25
35
40
甲公司2015年發(fā)生下列有關經濟業(yè)務:
(1)2015年,甲公司與A公司簽訂的一項供銷合同中規(guī)定,甲公司在2015年11月份供應給A公司一批物資。由于甲公司未能按照合同發(fā)貨,致使A公司發(fā)生重大經濟損失,A公司要求甲公司按照合同規(guī)定支付違約金100萬元,甲公司因與A公司存在其他經濟糾紛未支付違約金。A公司通過法律程序要求甲公司賠償經濟損失100萬元,承擔訴訟費用3.5萬元。該訴訟案件至2015年12月31日尚未判決。甲公司預計敗訴的可能性為51%,如果敗訴估計賠償損失為80萬元~100萬元,且在此區(qū)間每個金額發(fā)生的可能性大致相同,并承擔訴訟費用3.5萬元。
(2)2015年5月7日法院作出判決,甲公司支付專利權使用費220萬元給B公司,甲公司與B公司均不再上訴。該業(yè)務為甲公司2014年12月31日涉及一項訴訟案件,B公司認為甲公司侵犯其專利權,要求甲公司支付專利權使用費300萬元,至2014年12月31日尚未判決,甲公司估計敗訴的可能性為80%,如敗訴,賠償金額估計為230萬元。甲公司實際確認預計負債230萬元。2015年5月10日甲公司支付專利權使用費220萬元。
(3)2015年6月30日法院作出判決,甲公司償還C銀行逾期短期貸款本金500萬元、利息5萬元,支付罰息55萬元,甲公司與C銀行均不再上訴。該業(yè)務為甲公司2014年12月31日涉及一項訴訟案件,C銀行起訴甲公司,要求甲公司償還逾期貸款本息,并支付滯納金10萬元,至2014年12月31日尚未判決,甲公司估計敗訴的可能性為80%,如敗訴除需要償還貸款本息外還應支付罰息10萬元。甲公司實際確認預計負債10萬元。2015年6月30日甲公司以銀行存款償還貸款本息外,還支付罰息55萬元。
(4)甲公司從2014年1月起為售出產品提供“三包”服務,規(guī)定如果產品出售后一定期限內出現質量問題,甲公司負責退換或免費提供修理。假定只生產和銷售M產品。在2015年年初,“預計負債——產品質量保證”賬面余額為45萬元,M產品的“三包”期限為3年。2015年年末,甲公司對售出的M產品可能發(fā)生的“三包”費用,按照該產品當期銷售收入的2%預計產品修理費用。2015年實際銷售收入為2000萬元,實際發(fā)生修理費用30萬元,均為原材料費用。
(5)2015年12月25日,D公司(為甲公司的子公司)向銀行借款1000萬元,期限為3年。經董事會批準,甲公司為D公司的上述銀行借款提供全額擔保。12月31日,D公司經營狀況良好,預計不存在還款困難。
(6)因被擔保人E公司(為甲公司的子公司)財務狀況惡化,無法支付逾期的銀行借款,2015年8月30日,貸款銀行要求甲公司按照合同約定履行債務擔保責任2000萬元。甲公司于2015年12月31日收到法院的傳票,告之貸款銀行狀告甲公司未履行債務擔保責任2000萬元,甲公司預計敗訴的可能性為80%,如果敗訴將履行擔保責任2000萬元。
要求:根據上述資料(1)~(6)判斷甲公司是否需要確認或沖減預計負債,如需確認或沖減,請編制2015年有關預計負債的會計分錄,如不需要請說明理由。(答案金額用萬元表示)
1 462.5
1 359
1 575
1 471.5
虧損合同
產品質量保證
未來可能發(fā)生的經營虧損
重組義務
或有資產是企業(yè)的潛在資產,不能確認為資產,一般應在會計報表附注中披露
企業(yè)通常不應當披露或有資產,但或有資產很可能會給企業(yè)帶來經濟利益的,應當披露其形成的原因、預計產生的財務影響等
企業(yè)對于可能取得的或有資產,一般應作出披露
或有資產轉化為基本確定能夠收到的資產時,不應予以確認
因或有事項而確認的負債應在資產負債表中單列項目反映
因或有事項很可能獲得的補償應在資產負債表項目中列示
極小可能導致經濟利益流出企業(yè)的或有負債不需要披露
當未決訴訟的披露將對企業(yè)造成重大不利影響時,可以不披露